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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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荆芥、防风、地肤子、野菊花、鱼腥草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泛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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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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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19 |
国药准字H2011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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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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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6至14岁每次1袋,一日3次;3至5岁每次1袋,一日2次;1至2岁每次...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2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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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儿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1.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65岁以上老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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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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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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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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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在体内迅速转化为有抗病毒活性的化合物喷昔洛韦,后者对Ⅰ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Ⅱ型单纯疱疹病毒(HSV-2)以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有抑制作用。在细胞培养研究中,喷昔洛韦对下述病毒的抑制作用强弱次序排列为HSV-1、HSV-2、VZV。 2.作用机制如下:在感染上述病毒的细胞中,病毒胸苷激酶将喷昔洛韦磷酸化成单磷酸喷昔洛韦,后者再由细胞激酶将其转化为三磷酸喷昔洛韦。体外试验研究显示,三磷酸喷昔洛韦通过与三磷酸鸟苷竞争,抑制HSV-2多聚酶的活性,从而选择性抑制疱疹病毒DNA的合成和复制。 3.长达2年的大鼠和小鼠致癌实验证实,雌性大鼠接受600mg/kg/天(相当于人类推荐剂量500mg,或125mg,一天2次的1.5到9倍),乳腺癌的发生率增加。雄性大鼠、小鼠和狗服用本品后,发现睾丸毒性。雌性大鼠服用本品1000mg/kg/天未见生殖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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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及辛辣食物。 2.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为药物过敏(药疹)所致,应及时到医院就诊。3.婴儿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如出现脓疱疮,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株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疗效不佳时,应考虑病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对阿昔洛韦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必须告知患者本品不能治愈生殖器疱疹,本品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