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血型鉴定,帮助确定个体的ABO血型系统,以指导安全输血和器官移植等医疗操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5001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血型鉴定,帮助确定个体的ABO血型系统,以指导安全输血和器官移植等医疗操作。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取本品适量,直接滴于待测样本上,观察凝集反应。阳性反应表现为红细胞凝集,阴性则无凝集。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使用单克隆抗体进行血型鉴定时,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过敏反应、局部或全身性皮疹、发热、恶心、头痛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血型鉴定,帮助确定个体的ABO血型系统,以指导安全输血和器官移植等医疗操作。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2. 避免试剂与眼睛接触;3. 使用后废弃物应按医疗废物处理;4. 储存于28℃冷藏;5. 避免使用过期试剂。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