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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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蒲葵子、喜树果、莪术、绞股蓝、柴胡、黄芪、香菇、甘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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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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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63 |
国药准字Z2015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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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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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2550mg,每日13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100200mg,分次服用。最大日剂量不超过600mg。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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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嗜睡、头晕、口干、便秘、排尿困难、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和过敏反应。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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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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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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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及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