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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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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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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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6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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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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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2550mg,每日13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100200mg,分次服用。最大日剂量不超过600mg。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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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嗜睡、头晕、口干、便秘、排尿困难、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和过敏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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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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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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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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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及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