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山梨酸钾。 |
||
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63 |
国药准字Z500206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症见发热、恶寒、胸膈满闷、咳嗽咽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2550mg,每日13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100200mg,分次服用。最大日剂量不超过600mg。 |
口服,成人一次20~30毫升,一日3~4次;儿童一岁以内一次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 |
|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嗜睡、头晕、口干、便秘、排尿困难、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症见发热、恶寒、胸膈满闷、咳嗽咽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及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