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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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橘红、茯苓、朱砂、鸡内金(炒)、天竺黄、僵蚕(麸炒)、半夏曲、琥珀、全蝎、天麻、川贝母、冰片、葫芦蛾。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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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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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041 |
国药准字Z2004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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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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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15克,一至三岁一次0.3克,四至六岁一次0.6克,一日1~2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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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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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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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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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喉痒咳嗽,咽不红肿; 2.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3.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