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牛皮癣和扁平苔藓,亦可用于手足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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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醋酸曲安奈德10mg,尿素1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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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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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243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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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牛皮癣和扁平苔藓,亦可用于手足皲裂。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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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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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度局部刺激。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等。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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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慎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应注意用药量及用药间隔时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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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牛皮癣和扁平苔藓,亦可用于手足皲裂。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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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涂药面积应不超过全身总面积的10%,连续涂药时间不宜超过4周。 2.不宜用于皮肤柔嫩及皱褶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并洗净。 5.伴有细菌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