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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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康唑。 |
桐叶、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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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湘西宏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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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60024 |
国药准字Z2006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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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用于面积小于29%的Ⅱ度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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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洗后,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对于体、股癣2周为一疗程,对于手、足癣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外用适量,涂擦于烧烫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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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罕有的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过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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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小儿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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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用于面积小于29%的Ⅱ度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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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是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且每日更换,鞋应透气。 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 5.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7.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
1、创面分泌物较多者,或深Ⅱ度烧伤用药过程中创面出现浅黄绿色液化物时,均每日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1次。分泌物明显减少后停止清洗,可用棉球将分泌物清除后局部涂药。涂药以局部保持湿润状态,不流为度(约1.5ml/1%体表面积),创面暴露;或用浸透药液的单层纱布覆盖创面,但不能包扎。2、创面有化脓,或有全身感染症状,应选用对细菌敏感的抗生素。3、有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者请及时采用相应补液及纠正电解质平衡紊乱的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