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缓解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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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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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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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239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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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缓解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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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肌注,12mg/次,12次/日;儿童:0.020.05mg/kg/次,12次/日。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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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呕吐、便秘、排尿困难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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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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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缓解兴奋躁动、幻觉妄想等症状。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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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及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