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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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芩、黄连、苦参、丹参、连翘、茵陈、虎杖、陈皮。辅料为倍他环糊精、糊精、二氧化硅。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克霉唑1.5%及尿素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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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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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16 |
国药准字H370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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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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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4周。 |
皮肤感染涂于患处,一日2~3次。阴道炎阴道用药,一次0.15g,每晚1次,连续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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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口干、轻度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 2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1例患者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与用药可能无关。 |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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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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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末期3个月阴道给予克霉唑,未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小鼠和大鼠研究中,按体重50~120mg/kg口服克霉唑,可见胚胎毒性,但未发现有致畸变作用。因此孕妇应慎用。 2.哺乳期妇女外用本品,克霉唑可分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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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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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霉唑属吡咯类广谱抗真菌药。对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新型隐球菌、曲菌、藻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显著抑制作用。克霉唑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尿素可溶解角蛋白,增加蛋白质的水合作用,兼有止痒、抗菌等作用,并能增加药物经皮肤的穿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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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牌虚便溏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井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的情减量。 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 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