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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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水杨酸、冰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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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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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国药准字H11021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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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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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表格请详见说明书。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
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后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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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1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禁用。 2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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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老年用药: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不宜使用。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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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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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较强的抗炎作用,能使炎症部位的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减少炎症的早期渗出、充血、水肿和血细胞浸润,缓解红肿热痛等症状,并且具有溶解皮肤角质,杀菌等作用。局部擦用后能迅速脱屑,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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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过敏者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检查肝功能;5. 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皱折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 2出现皮疹和其它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 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