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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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苓、白芍、蝉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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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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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74 |
国药准字Z200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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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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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格拉司琼片、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口服给药。 1、用量:一般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用法:用干手撕开包装,迅速取出药片,置于舌上,药片将在数秒内迅速崩解或溶化,崩解物随唾液吞服即可。无需用水服用;不建议将药片掰开服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给药。 2、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3、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开水冲服,1岁以内,一次半袋;1~3岁,一次1袋;4~6岁,一次1袋半;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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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偶有皮疹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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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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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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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 2、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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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3、注意: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①药液内有异物或浑浊。②药液变色。③内包装破损或有渗漏现象。 (2)存放时请勿重压。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偶有皮疹或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