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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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西美坦。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鳖甲(制)、牡蛎(煅)、桑螵蛸、人参、黄芪、当归、白芍、香附(醋制)、天冬、甘草、地黄、熟地黄、川穹、银柴胡、丹参、山药、芡实(炒)、鹿角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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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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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14 |
国药准字Z4402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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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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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一粒(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节给药剂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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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本品内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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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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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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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失眠、皮疹、疲劳、发热、浮肿、疼痛、呕吐、腹痛、食欲增加、体重增加,其次文献报道还有高血压、抑郁、焦虑、呼吸困难、咳嗽等。其他还有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肝功能指标(如丙氨酸转移酶等)异常等。在临床试验中,只有3%的病人由于不良反应终止治疗,主要在依西美坦治疗的前10周内;由于不良反应在后期终止治疗者不常见(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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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绝经前的女性一般不用依西美坦胶囊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3、儿童用药:禁用。 4、老年用药:无特别的注意事项。 5、药物过量: (1)在健康女性志愿者中进行了高达800mg单剂量的临床试验;在绝经后晚期乳腺癌妇女中进行了高至600mg/日共12周的临床试验,这些剂量下受试者耐受性良好。 (2)药物过量时无特殊解毒剂,应当进行一般的支持护理,如:经常检查生命体征以及密切观察病人等。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