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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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西美坦。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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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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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14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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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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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一粒(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节给药剂量。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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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本品内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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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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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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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失眠、皮疹、疲劳、发热、浮肿、疼痛、呕吐、腹痛、食欲增加、体重增加,其次文献报道还有高血压、抑郁、焦虑、呼吸困难、咳嗽等。其他还有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肝功能指标(如丙氨酸转移酶等)异常等。在临床试验中,只有3%的病人由于不良反应终止治疗,主要在依西美坦治疗的前10周内;由于不良反应在后期终止治疗者不常见(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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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绝经前的女性一般不用依西美坦胶囊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3、儿童用药:禁用。 4、老年用药:无特别的注意事项。 5、药物过量: (1)在健康女性志愿者中进行了高达800mg单剂量的临床试验;在绝经后晚期乳腺癌妇女中进行了高至600mg/日共12周的临床试验,这些剂量下受试者耐受性良好。 (2)药物过量时无特殊解毒剂,应当进行一般的支持护理,如:经常检查生命体征以及密切观察病人等。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