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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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谷氨酸、脯氨酸、丝氨酸、苯丙氨酸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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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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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01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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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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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成人:根据病情、一日输注500-200ml,缓慢滴注,每分钟约40-50滴,老人及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从氨基酸的利用考虑,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本品可与葡萄糖注射液,脂肪乳注射液及其它营养要素按照适当的比例混合后经中心或周围静脉连续输过(16-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决定适当用量。 2、婴幼儿:本品用于婴幼儿病人时,应在开始使用的一周内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ml/kg。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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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尿毒症患者、氨基酸代谢障碍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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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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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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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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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滴注速度过快时,可产生恶心、呕吐、发热等反应,应加注意。同所有高渗溶液一样,从周围静脉输注时可能会导致血栓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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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60mmol/L的乙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 8、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