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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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
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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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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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41 |
国药准字H20044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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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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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带状疱疹的治疗:口服本品1次1g(2片)每日3次,疗程7天。单纯疱疹的治疗:口服本品1次0.5g,每日2次。首次发病者病情可能较重,疗程需要延长10天,对于复发的感染,疗程应为5天,建议在前驱症状期货刚出现症状体征时即开始治疗。(其余详见说明书)。 |
一般情况,一次剂量5mg/kg静脉滴注,一日3次,隔八小时滴注1次,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连续给药7天。 注射液的配制法:每瓶(含阿昔洛韦0.25)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然后每瓶加100ml平衡液稀释,用前临时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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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以下的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恶心、腹部不适、呕吐盒腹泻、食欲减退、口渴。血液学反应:白细胞下降,罕见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及皮肤反应:皮疹、包括光敏反应,风疹,瘙痒,罕见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和过敏反应。肾脏影响:罕见肾功能改变。肝脏影响:罕见肝功能检测可逆性升高,偶有肝炎描述。详见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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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2.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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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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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病毒药。体外对单纯性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本品进入疱疹病毒感染的细胞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苷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韦三磷酸酯,然后通过二种方式抑制病毒复制:①干扰病毒DNA多聚酶,抑制病毒的复制;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与增长的DNA链结合,引起DNA链的延伸中断。本品对病毒有特殊的亲和力,但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毒性低。体外细胞转化测定有致癌报道,但动物实验未见致癌依据。某些动物实验显示高浓度药物可致突变,但无染色体改变的依据。本品的致癌与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大剂量注射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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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0.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11.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静脉滴注,因为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功能衰竭; 3.以下情况需考虑用药利弊:脱水患者,本品剂量应减少;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对本品不能承受者、精神异常或以往对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精神反应者,应用本品易产生精神症状,需慎用; 4.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5.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肾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剂量恰当、水分充足一般不会引起; 6.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静脉用药可能引起肾毒性,用药前或用药期间应检查肾功能; 7.静脉滴注后2小时,尿药浓度最高,此时应给病人充足的水,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内;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降低60%,故每次血液透析6小时应重复初给一次剂量; 9.静脉滴注时宜缓慢,否则可发生肾小管内药物结晶沉淀,引起肾功能损害的病例可达10%,并勿使之漏至血管外,以免引起疼痛及静脉炎; 10.肥胖患者的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 1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2.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13.本剂呈碱性,与其他药物混合容易引起pH值改变,应尽量避免配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