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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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伐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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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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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41 |
国药准字H110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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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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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带状疱疹的治疗:口服本品1次1g(2片)每日3次,疗程7天。单纯疱疹的治疗:口服本品1次0.5g,每日2次。首次发病者病情可能较重,疗程需要延长10天,对于复发的感染,疗程应为5天,建议在前驱症状期货刚出现症状体征时即开始治疗。(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 成人每次1片,一日1-3次;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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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观察到以下的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恶心、腹部不适、呕吐盒腹泻、食欲减退、口渴。血液学反应:白细胞下降,罕见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及皮肤反应:皮疹、包括光敏反应,风疹,瘙痒,罕见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和过敏反应。肾脏影响:罕见肾功能改变。肝脏影响:罕见肝功能检测可逆性升高,偶有肝炎描述。详见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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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阿昔洛韦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2.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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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带状疱疹。2.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3.用于预防(抑制)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复发。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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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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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0.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11.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交叉过敏(1)对其它抗组胺药或拟交感神经药(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对碘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癫痫患者; 3.慎用(1)新生儿或早产儿; (2)青光眼患者或有患青光眼倾向者; (3)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或消化性溃疡致幽门狭窄的患者; (4)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低血压); (5)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6)前列腺增生明显者; (7)哮喘患者(国外资料);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反应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由于少量药物可随乳汁分泌,且其抗M-胆碱受体作用可抑制泌乳,因此哺乳妇女用药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