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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两性霉素B

注射用两性霉素B

处方药 医保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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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它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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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两性霉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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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两性霉素B
注射用两性霉素B
小儿化毒散
小儿化毒散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两性霉素B。

牛黄8g 珍珠16g 雄黄40g 大黄80g 黄连40g 甘草30g 天花粉80g 川贝母40g 赤芍80g 乳香(制)40g 没药(制)40g 冰片10g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821

国药准字Z420216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它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用于小儿疹后余毒未尽,烦躁,口渴,口疮,便秘,疖肿溃烂

用法用量

1、静脉用药:开始静脉滴注时先试以1-5mg或按体重一次0.02-0.1mg/kg给药,以后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每日或隔日增加5mg,当增至一次0.6-0.7mg/kg时即可暂停增加剂量,此为一般治疗量。成人最高一日剂量不超过1mg/kg,每日或隔1-2日给药1次,累积总量1.5-3.0g,疗程1-3个月,也可长至6个月,视病情及疾病种类而定。对敏感真菌感染宜采用较小剂量,即成人一次20-30mg,疗程仍宜长。 2、鞘内给药:首次0.05-0.1mg,以后渐增至每次0.5mg,最大量一次不超过1mg,每周给药2-3次,总量15mg左右。鞘内给药时宜与小剂量地塞米松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同时给与,并需用脑脊液反复稀释药液,边稀释边缓慢注入以减少不良反应。 3、局部用药:气溶吸入时成人每次5-10mg,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成0.2%-0.3%溶液应用;超声雾化吸入时本品浓度为0.01%-0.02%,每日吸入2-3次,每次吸入5-10ml;持续膀胱冲洗时每日以两性霉素B5mg加入1000ml灭菌注射用水中,按每小时注入40ml速度进行冲洗,共用5-10日。 4、静脉滴注或鞘内给药时,均先以灭菌注射用水10ml配制本品50mg,或5ml配制25mg,然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因可产生沉淀),滴注液的药物浓度不超过10mg/100ml,避光缓慢静滴,每次滴注时间需6小时以上,稀释用葡萄糖注射液的pH值应在4.2以上。 5、鞘内注射时可取5mg/ml浓度的药液1ml,加5%葡萄糖注射液19ml稀释,使最终浓度成250μg/ml。注射时取所需药液量以脑脊液5-30ml反复稀释,并缓慢注入。鞘内注射液的药物浓度不可高于25mg/100ml,pH值应在4.2以上。

口服,一次0.6g,一日1~2次;三岁以内小儿酌减。外用,敷于患处。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度腹泻、皮疹或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它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用于小儿疹后余毒未尽,烦躁,口渴,口疮,便秘,疖肿溃烂

药理作用

1、静滴过程中或静滴后发生寒颤、高热、严重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血压下降、眩晕等。 2、几乎所有患者在疗程中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肾功能损害,尿中可出现红细胞、白细胞、蛋白和管型、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也可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 3、低钾血症,由于尿中排出大量钾离子所致。 4、血液系统毒性反应有正常红细胞性贫血,偶可有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 5、肝毒性,较少见,可致肝细胞坏死,急性肝功能衰竭亦有发生。 6、心血管系统反应如静滴过快时可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此外本品所致的电解质紊乱亦可导致心律失常的发生。本品静滴时易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7、神经系统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本品可引起严重头痛、发热、呕吐、颈项强直、下肢疼痛及尿潴留等,严重者可发生下肢截瘫等。 8、过敏性休克、皮疹等变态反应偶有发生。

注意事项

1、本品毒性大,不良反应多见,但它又是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物,选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损害,本品主要在体内灭活,故肾功能重度减退时半衰期仅轻度延长,因此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则需延长给药间期或减量应用,应用其最小有效量;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4g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 (2)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肝病患者避免应用本品。 3、治疗期间定期严密随访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钾、心电图等,如血尿素氮或血肌酐明显升高时,则需减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肾功能恢复。 4、为减少本品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可给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如吲哚美辛和异丙嗪等,同时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25-50mg或地塞米松2-5mg一同静脉滴注。 5、本品治疗如中断7日以上者,需重新自小剂量(0.25mg/kg)开始逐渐增加至所需量。 6、本品宜缓慢避光滴注,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 7、药液静脉滴注时应避免外漏,因本品可致局部刺激。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度腹泻、皮疹或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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