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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霉素钙

磷霉素钙

处方药 非医保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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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霉素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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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磷霉素钙
磷霉素钙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钙。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788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磷霉素钙片: 口服,成人每日2-4g(按C3H7O4P计);小儿按体重每日50-100mg/kg,分3-4次服用。 磷霉素钙胶囊: 口服。一次0.5-10g(按C3H7O4P计),一日4次。 磷霉素钙颗粒: 1、口服。成人:一次2袋,每日3-4次。 2、儿童:每日3-4次,每次用药剂量为:1-6个月1/8袋,6-12个月1/6袋,1-2岁1/4袋,2-4岁1/3袋,4-6岁3/8袋,6-9岁1/2袋,9-14岁1袋。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品管时更为显蕃,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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