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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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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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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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6 |
国药准字H5102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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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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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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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会发生轻度皮肤刺激(详见说明书表格)。 |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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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未确定。因为无相关临床经验,应避免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本品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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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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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病毒药。对多种病毒有抑制作用,如RNA病毒的流感病毒、上呼吸道合胞病毒和DNA病毒的疱疹病毒。其作用机理目前还不完全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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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