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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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法齐明。其化学名称为:10-(对-氯苯基)-2,10-二氢-3-(对-氯苯氨基)-2-异丙亚氨基吩嗪。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9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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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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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093 |
国药准字H44024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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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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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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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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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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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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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
用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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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
1.皮肤破损处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