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广谱驱肠虫药,用于钩虫、蛲虫、蛔虫及鞭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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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苯达唑、双羟萘酸噻嘧啶。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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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亨达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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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8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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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广谱驱肠虫药,用于钩虫、蛲虫、蛔虫及鞭虫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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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7岁以上患者蛔虫、蛲虫感染和轻度钩虫、鞭虫感染一次2片顿服,重度钩虫、鞭虫感染一次3片顿服。 2、儿童2-6岁的患者,一次1.5片顿服或遵医嘱。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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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阿苯达唑类药品或双羟萘酸嘧啶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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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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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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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广谱驱肠虫药,用于钩虫、蛲虫、蛔虫及鞭虫感染。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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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头痛、头昏、乏力、皮肤瘙痒、唾液增多等,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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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冠心病、严重溃疡病、肾脏病患者及有癫痫史者慎用。 2、营养不良、贫血患者应先给予支持疗法,然后再应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2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