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不能耐受口服治疗时,本品作为利福平口服制剂的替代。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包括初治、进展期的、慢性的及耐药病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21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不能耐受口服治疗时,本品作为利福平口服制剂的替代。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包括初治、进展期的、慢性的及耐药病例。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用法用量 |
1、用法:本品仅供静脉滴注,须即配即用。输液配制方法:将10ml注射用水加入利福平管制注射剂瓶中,振摇待利福平完全溶解之后,加入500毫升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中,输液应在2-3小时内完成。 2、用量: (1)结核病: 成人:一次10mg/kg,一日一次,一日剂量不超过0.6g。 儿童:一次10-20mg/kg,一日一次,一日剂量不超过0.6g。 (2)其他感染:军团病或重症葡萄球菌感染。 成人剂量:建议一日剂量为0.6g-1.2g,分2-4次给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利福霉素类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
|
|
成分 |
1、不能耐受口服治疗时,本品作为利福平口服制剂的替代。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包括初治、进展期的、慢性的及耐药病例。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可出现烧心、上腹不适、厌食、呕吐、恶心、腹泻、胃肠胀气、黄疸。 2、血液系统:高剂量间歇治疗时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但合理的每日督导治疗则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停药后血小板减少及紫癜可恢复。偶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血红蛋白降低的报道。 3、肝脏:本药有肝毒性,多发生在与其他结核药联合使用时,表现为ALT升高、肝肿大,严重时出现黄疸。 4、内分泌系统:可引起月经紊乱。偶有引起肾上腺机能不全的报道。 5、肾脏:可引起BUN和血尿酸升高。偶有溶血、血红蛋白尿、血尿、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小管坏死和肾功不全。这些通常考虑为高度的过敏反应所致,一般多在间歇治疗或者故意、偶然中断每日治疗后的重新用药后出现。当中止用药或者开始合理用药后,这些症状可恢复。 6、皮肤:皮肤反应一般轻微且为自限性,包括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随皮疹的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多由过敏反应引起,但并不常见。 7、过敏反应:偶有瘙痒、荨麻疹、皮疹、多形红斑、毒性表皮坏死松解、脉管炎。 8、其他:面部及四肢浮肿。间歇治疗还可引起流感样症状,呼吸短促,血压降低,休克。 9、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发热、嗜睡、疲劳、头昏、共济失调、注意力不集中、四肢疼痛、全身麻木等的报道。偶有肌病和精神错乱的报道。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静脉滴注,不能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输注时应避免药液外渗。 2、输液应现配现用,配制药液仅限一次使用。 3、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在一起使用,以免发生沉淀,与其他静脉注射药物合并治疗,需通过不同部位注射。 4、利福平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时可能迅速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用。 5、须告知患者利福平可使尿液、唾液、泪液变成浅红色,可使隐形眼镜永久着色。 6、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7、本品主要用于住院病人,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口服治疗的病人,例如手术后的、昏迷的、胃肠道吸收功能损害的病人。 8、利福平可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引起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9、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潴留,因此磺溴酞钠试验应在每日静脉滴注利福平之前进行,以免出现假阳性结果,利福平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服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