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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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苯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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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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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12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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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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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止痛,止痒1%溶液或2%软膏用于皮肤杀菌和止痒;按一定比例配制樟脑酚液,用于牙科止痛。 2、中耳炎及外耳道炎1%-2%甘油溶液滴耳,可有消炎,止痛作用。 3、皮肤消毒10%水溶液涂拭阑尾残端,烧灼消毒小的溃疡面。 4、皮肤真菌感染手,足癣、汗痕疹等用5%、10%酊剂局部涂擦。 5、脱色治疗雀斑、黄褐斑等可用95%苯图溶液局部点拭。 6、物品消毒3%-5%的水溶液用于器械、室内、排泄物消毒。 7、防腐0.5%溶液用于生物制剂防腐。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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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鼓膜穿孔、化脓者禁用本品。 2、本品禁用于膀胱等的消毒。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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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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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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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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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剩激性,可引起刺麻感,使皮肤发白或产生红斑。 2、高浓度溶液(20%以上)有腐蚀作用,可使局部组织发生皮炎和坏死。 3、个别人对其较敏感。破损皮肤,黏膜及婴幼儿不宜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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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高浓度有腐蚀作用,因此,使用本品进行脱色治疗时,应小心涂点于患处,待局部皮肤变白时立即涂内二醇中和。 2、本品对组织的穿透力强,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经皮吸收,引起全身中毒反应。 3、本品毒性大,不宜用作食物或食具的消毒。 4、多次使用可使织物变黄、橡胶制品变胞、油漆刺蚀等。 5、本品呈酸性,浸泡器械时应加入碳酸氢钠与甘油,以防器械生锈。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