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外科硬膜外阻滞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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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布比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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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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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23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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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外科硬膜外阻滞麻醉。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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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于神经阻滞或浸润麻醉,一次最大剂量是150mg。 2、外科硬膜外阻滞药液浓度配制为0.5%-0.75%;10-20ml;50-150mg中度至全部运动阻滞。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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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低蛋白血症,对本品过敏患者或对酰胺类局麻药过敏者禁用。 2、若本品与盐酸肾上腺素混合时,禁用于毒性甲状腺肿,严重心脏病或服用三环抗抑郁药等患者。 3、本品不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因迄今无临床应用资料。 4、本品不用于12岁以下小儿,其安全性有待证实。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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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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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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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外科硬膜外阻滞麻醉。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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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低血压、恶心、术后疼痛、发热、呕吐、贫血、瘙痒、疼痛、头痛、便秘、眩晕、胎儿窘迫等;偶见哮喘、水肿、少动症,不随意肌收缩,痉挛、震颤、晕厥、心率失常、期外收缩、房颤、心搏停止、肠梗阻、胆红素升高、意识模糊、窒息、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呼吸功能不全、多汗、皮肤变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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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不得过量,过量可导致低血压、抽搐、心搏骤停、呼吸抑制及惊厥。 2、如果出现严重低血压或心动过缓,可静脉注射麻黄碱或阿托品。 3、如出现肌肉震颤、痉挛可给予巴比妥类药。 4、给予局部麻醉注射液后须密切观察心血管、呼吸的变化和病人的意识状态。病人出现下列症状可能是中毒迹象:躁动不安、焦虑、语无伦次、口唇麻木与麻刺感,金属异味、耳鸣、头晕、视力模糊、肌肉震颤、抑郁或嗜睡。 5、酰胺类局部麻醉药,如本品是由肝脏代谢,因此,给予这类药物特别是多剂量给药时,对有肝脏疾病病人须谨慎。 6、本品不宜静脉内注射用药,所以在注射给药中,回抽吸血液以确认不是血管内注射是必须的。 7、左布比卡因注射液的溶液不用于产科子宫旁组织的阻滞麻醉。因为迄今没有资料支持这种用法并且有使胎儿心动过缓或致死的危险。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大部分局部麻醉药能排泄入母体乳汁中,哺乳期妇女用本品时需注意。左布比卡因或其他代谢产物是否从乳汁中排泄还未得到证实。大鼠研究表明,对哺乳期大鼠给予本品,生下的小鼠中检测到少量左布比卡因。尚缺乏孕妇使用本品对胎儿发育的影响的研究,应权衡利弊。 9、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研究资料。 10、老年用药:左布比卡因临床研究的病例中,65岁以上者的占16%,75岁以上者占8%,观察这些病人与年轻病人的安全与有效性,基本没有不同,其它临床报道也未见明显不同。但不能排除某些个别老年病人出现高敏感性。 11、药物过量: (1)重在预防,最好分次注射左布比卡因的剂量,每注射后或滴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指针和意识状态,一旦有变化,应及时给予氧气吸人。 (2)一旦发生肺通气不足或鞘内误注射药物导致的呼吸停止,应立即建立人工气道或使呼吸道保持通畅,以100%氧气控制通气或辅助通气。 (3)如发生惊厥,须静脉注射盐酸巴比妥、抗惊厥药或肌肉松驰药止惊,但须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这些药物。在保证有效肺通气的同时,迅速估计循环功能,循环衰竭时,要静注补液,如有必要,使用升血压药。 (4)抢救局部麻醉药中毒的足月孕妇有特殊困难,增大的子宫会压迫下腔静脉,加重循环衰竭。这时应使孕妇采取左侧卧位,或将子宫向左侧推移,解除对腔静脉的压迫。产妇的复苏要比其他病人困难,心脏按压往往效果不佳,应尽快分娩或取出胎儿,以使复苏容易成功。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