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类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以及中寒、中气、中痰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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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蕲蛇、乳香(制)、朱砂、黄连、草豆蔻、片姜黄、何首乌、木香、豆蔻、葛根、细辛、羌活、白芷、藿香、麻黄、松香、山参、牛黄、地龙、桑寄生、母丁香、没药(制)、熟地黄、虎骨(油酥)、厚朴、僵蚕(炒)、人工麝香、竹节香附、当归、赤芍、茯苓、全蝎、白术(麸炒)、乌药、青皮、肉桂、冰片、犀角、沉香、胆南星、天竺黄、骨碎补(烫,去毛)、琥珀、附子(制)、防风、龟板(醋淬)、甘草、川芎、血竭、玄参、天麻、香附(醋制)、安息香、山羊血、粉萆、穿山甲(醋制)、红花、威灵仙、黄芪(蜜制)、大黄(酒制)。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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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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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46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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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类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以及中寒、中气、中痰等症。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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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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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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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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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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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类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以及中寒、中气、中痰等症。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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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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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