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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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足要成份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平平加-0、甘油、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诺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羧酸倍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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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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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9 |
国药准字H1999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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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
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皮肤感染性疾病,如化脓性皮肤感染、脓疱疮、毛囊炎、伤口感染、甲沟炎、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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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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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科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孕妇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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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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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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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
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皮肤感染性疾病,如化脓性皮肤感染、脓疱疮、毛囊炎、伤口感染、甲沟炎、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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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橼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依诺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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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续用药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用药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慎用。 3孕妇不宜使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授乳。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自皮肤吸收后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