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症和神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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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丁酸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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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鹤鸣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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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68 |
国药准字H2001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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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症和神经性皮炎。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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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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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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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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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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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瘙痒症和神经性皮炎。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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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以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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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