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儿童多动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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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利达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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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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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25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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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儿童多动症。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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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每隔2-3日每次增加25mg,逐渐增加至最佳效应剂量。1-5岁每日1mg/kg,5岁以上每日5-15mg,分次服。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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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等患者禁用。 2、昏迷、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3、对吩噻嗪类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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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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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儿童多动症。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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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心动过速、视物模糊等。也可见嗜睡、头晕、鼻塞、体位性低血压,偶有腹泻、腹胀、心电图异常中毒性肝损害,长期用药可引起色素性视网膜病变,大多停药后消失。较少引起震颤、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锥体外系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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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癫痫病患者慎用。 2、出现过敏性皮疹者应停用。 3、出现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心电图、白细胞计数。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7、老年用药:应酌情减少用量,且加量要缓慢。 8、药物过量:长期服用大剂量后,可有色视改变如蓝绿色盲或发生黄视。急性中毒者可发生震颤、嗜睡、血压降低,脉搏减慢及体位性舒张压升高。也可发生心电图T波变化,少数引起癫痫发作。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