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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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乌药、槟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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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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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24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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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食积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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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0100mg,每日23次,根据反应调整剂量,最大日剂量800mg。儿童初始剂量12mg/kg,每日23次,最大日剂量6mg/kg。 |
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幼儿一次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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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嗜睡、头晕、口干、便秘、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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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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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食积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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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5. 避免突然停药以防戒断症状。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婴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患儿如腹胀腹痛或哭闹不安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