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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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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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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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24 |
国药准字Z3602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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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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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50100mg,每日23次,根据反应调整剂量,最大日剂量800mg。儿童初始剂量12mg/kg,每日23次,最大日剂量6mg/kg。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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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嗜睡、头晕、口干、便秘、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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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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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具有镇静、抗焦虑、抗精神病作用。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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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5. 避免突然停药以防戒断症状。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