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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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千斤拔、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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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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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17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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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
清热除湿,益气化瘀。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带下病,腹痛,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臭秽,小腹疼痛,腰骶酸痛,神疲乏力;慢性盆腔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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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4mg,每日34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调整。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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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腹泻、出汗、心悸、视力模糊、口干、尿潴留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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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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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
清热除湿,益气化瘀。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带下病,腹痛,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臭秽,小腹疼痛,腰骶酸痛,神疲乏力;慢性盆腔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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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2. 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心动过缓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儿童用药需遵医嘱;5. 定期检查眼压,防止药物过量导致青光眼。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的、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少女、孕妇、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