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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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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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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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1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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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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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4mg,每日34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调整。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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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腹泻、出汗、心悸、视力模糊、口干、尿潴留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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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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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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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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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2. 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心动过缓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儿童用药需遵医嘱;5. 定期检查眼压,防止药物过量导致青光眼。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