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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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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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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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17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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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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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4mg,每日34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调整。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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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腹泻、出汗、心悸、视力模糊、口干、尿潴留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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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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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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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和高眼压症,通过缩小瞳孔降低眼内压。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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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2. 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心动过缓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儿童用药需遵医嘱;5. 定期检查眼压,防止药物过量导致青光眼。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