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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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哈西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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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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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国药准字H1202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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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癣、扁平苔癣、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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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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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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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人局部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妊娠期应慎用。外用经皮吸收大量时可从乳汁排泄,哺乳期慎用。儿童用药:应为小面积,短期应用,一旦消退迅速停药,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用此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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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癣、扁平苔癣、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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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选择性抵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 ,使真菌细胞膜的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抵制真菌的作用。 |
1.抗炎作用:本品为局部用药,为高效含氟和氯的皮质类固醇,具有抗炎、抗瘙痒和血管收缩作用。本品在去炎松的骨架上,以氯原子取代21位羟基,其血管收缩试验测定抗炎效价倍数为360,已有证据认为血管收缩试验强度与疗效相一致。其抗炎止痒的作用机理是提高β受体对儿茶酸胺的反应性,通过激活腺苷环化酶使cAMP生成增多,并抑制磷酸乙酯酶使cAMP破坏减少,结果使细胞中cAMP浓度增高,同时又抑制组织胺的释放。本品抑制大鼠和小鼠肉芽肿增生的作用与地塞米松相似。用甲醛致小鼠和大鼠后足跟肿胀法观察,本品和地塞米松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用高5倍量的氢化可的松也无抑制作用。本品对胸腺及脾脏有明显的减重作用。2.对各类细胞的选择性药理作用: 减少T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酸性粒细胞数量,抑制淋巴细胞增殖及细胞因子生成,抑制巨噬细胞分化及吞噬活性,抑制中性粒细胞粘附,降低血管内皮细胞通透性,抑制成纤维细胞增殖及胶原合成,抑制皮脂腺细胞活性。3.抗增生作用:本品具有抗有丝分裂作用,它降低DNA的转录,从而降低DNA的合成,也影响DNA的修复,结果使表皮变薄,尤其对胶原的合成影响最大。4.免疫抑制作用:本品通过与细胞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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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相关内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使用需遵医嘱;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使用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