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胞嘧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克霉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0.643毫克(相当于倍他米松0.5毫克)。 |
|
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98 |
国药准字H200804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凃于患处,并温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对于体股廯不可超过2周,对于足廯不宜超过4周。或遵医嘱。使用前应摇匀。每周的用量不得超过45g(约为45ml)。 |
|
副作用 |
可有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皮疹,发热,贫血,转氨酶升高,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等不良反应。可见血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偶见肝坏死、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
成分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被真菌代谢成氟尿嘧啶,进入其脱氧核糖核酸,影响真菌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对真菌有选择性的毒性作用,在人体细胞内并不能大量地将氟胞嘧啶转换为氟尿嘧啶。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 2.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