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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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与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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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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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97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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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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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预防治疗,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静脉滴注。每次50ml(30mg),每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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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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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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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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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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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较好,偶有轻微的上部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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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4、药物过量: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应对症处理。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