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潜在严重副作用小的药物应答不满意的以下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又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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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羟氯喹。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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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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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63 |
国药准字H200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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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潜在严重副作用小的药物应答不满意的以下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又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体)、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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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次0.4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 |
本品应与食物同服或饭后一小时内服用,不得分割、压碎、咀嚼。地红霉素用法用量:感染(轻、中度)剂量:服药次数:疗程: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0.5g(二片)一天一次5-7急性支气管炎:0.5g(二片)一天一次7社区获得性肺炎:0.5g(二片)一天一次14咽炎和扁桃体炎:0.5g(二片)一天一次10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0.5g(二片)一天一次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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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在长期治疗时可能发生下列反应,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应其及类型和发生率可能有所不同。(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兴奋、神经过敏、情绪改变、梦魇、精神病、头痛、头昏、眩晕、耳鸣、眼球震颤、神经性耳聋、惊厥、共济失调。(2)神经肌肉反应: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软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减退。(3)眼反应:①睫状体:调节障碍,伴视觉模糊的症状。该反应具剂量相关性,停药后可逆转。②角膜:一过性水肿、点状至线状混浊、角膜敏感度减小。常见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状(视觉模糊,在光线周围出现光晕、畏光)的角膜改变。角膜沉着可能早在开始治疗后3周即已出现。羟氯喹角膜改变及视觉副反应的发生率似比氯喹低得多。③视网膜:黄斑水肿、萎缩,异常色素沉着[轻度色素小点出现“牛眼(BULL’’S-EYE)”外观],中心凹反射消失,在暴露于明亮光线(光应激试验)之后黄斑恢复时间增加,在黄斑、黄斑旁及周围视网膜区对红光的视网膜阈提高。其他眼底改变包括视神经乳头苍白和萎缩,视网膜小动脉变细,视网膜周围细颗粒状色素紊乱以及晚期出现凸出型脉络膜。④视野缺损:中心周围或中心旁盲点、中心盲点伴视敏度下降、罕见视野狭窄。归因于视网膜 |
禁用于对地红霉素、红霉素和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严重过敏的患者。不应用于可疑或潜在菌血症患者(因其不能提供有效的药物浓度达到治疗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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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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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对大鼠进行生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21倍(根据mg/m2计算),对家兔的研究剂量为人用量的4倍。结果表明本品对生育力和胎儿均无损害。对小鼠进行生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8倍。结果表明本品可使胎儿体重显著降低。然而,对孕妇尚无适当的,很好的对照临床研究。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分娩:对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期:哺乳妇女母乳中是否含本品尚不清楚,但在母乳中发现了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并且啮齿类动物母乳中也含本品。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平均Cmax,AUC随年龄的增加而趋于升高,但在统计学或临床上均无显著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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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潜在严重副作用小的药物应答不满意的以下疾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又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
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体)、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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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硫酸羟氯喹片为4-氨基喹啉类用于治疗盘状红斑狼疮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楚,目前认为有可能与其免疫抑制与抗炎作用有关。 |
小鼠口服本品60、180mg/kg对中枢神经系统未见明显影响,与麻醉药联用未见协同作用;狗口服本品120mg/kg和240mg/kg,对心率、心电图和呼吸与给药前相比未见明显影响。毒理研究结果表明: 1急性毒性:小鼠一次口服本品其LD50雄性为1972.7mg/kg,雌性为1882.4mg/kg;大鼠口服本品LD50>4000mg/kg;犬口服本品LD50>4500mg/kg。 2生殖毒性:小鼠灌服本品200-600mg/kg,对孕鼠和胚胎未见明显毒性作用和致畸胎作用。 3致突变: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等均未见致突变作用。 4长期毒性:大鼠口服本品40,500和1000mg/kg.d连续两个月,除1000mg/kg.d剂量有暂时转氨酶升高外,未见其它功能和病理改变,40和500mg/kg.d为安全剂量。犬口服本品35,88和220mg/kg.d.连续两个月,除中剂量和大剂量有呕吐反应和转氨酶升高外,其它生化功能和病理切片未见明显病理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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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放在儿童无法取到的地方。(2)牛皮癣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应使用于这些患者,除非根据医师判断,患者的得益将超过其可能的风险。(3)医师在开出本品处方前应当完全熟悉本说明书的全部内容。(4)接受长期或高剂量治疗的某些患者,已观察到有不可逆视网膜损伤,据报道视网膜病变具有剂量相关性。(5)服用本品应进行初次(基线)以及定期(每3个月1次)的眼科检查(包括视敏度、输出裂隙灯、眼底镜以及视野检查)。(6)如果视敏度、视野或视网膜黄斑区出现任何异常的迹象(如色素变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现任何视觉症状(如闪光和划线),且不能用调节困难或角膜混浊完全解释时,应当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其可能的进展。即使在停止治疗之后,视网膜改变(及视觉障碍)仍可能进展。(7)使用本品长期治疗的所有患者应定期随访和检查,包括检查膝和踝反射,以及发现肌肉软弱的任何迹象。如发现肌软弱,应当停药。(8)肝病或醇中毒患者,或者与已知有肝脏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应慎用。(9)对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血细胞计数。如出现不能归因于所治疾病的任何严重血液障碍,应当考虑停药。缺乏G—6—PD( |
肝功能不全:轻度肝损伤患者,其平均Cmax、AUC和分布体积随时服药次数的增多而略有增加,但不必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其平均Cmax、AUC随肌肝清除率的降低而趋于升高,但肾脏损伤(包括透析)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已有报道,实际上使用所有的广谱抗生素(包括地红霉素),都会产生伪膜性结肠炎。因此,若使用抗生素的患者发生腹泻,考虑到这种诊断是重要的,这种结肠炎的程度从轻度至危及生命,程度不同。对于轻度伪膜性结肠炎病例,通常仅仅是停药就能奏效,对于中度至严重病例,就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