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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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α-甘露聚糖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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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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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19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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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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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甘露聚糖肽片: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一日2次,一次10ml(一支),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甘露聚糖肽胶囊: 口服。一次5-10mg(1-2粒),一日3次,一个月为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注射用甘露聚糖肽: 静脉滴注、肌内注射或瘤体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隔日1次或遵医嘱,一个月为一疗程,视患者状态可酌量增。 甘露聚糖肽注射液: 1、肌肉注射:一次5-10mg(1-2支),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5-10mg(1-2支),加入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7日为一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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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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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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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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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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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制剂: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注射剂: 1、过敏反应: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 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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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抗过敏治疗。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