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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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鲑降钙素。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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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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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49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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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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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加入注射用水中,皮下或肌肉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2、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依据病症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μg或隔日20μ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人钙和维生素D。 3、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μ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肉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 4、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μg。 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治疗。每日20μ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三次,每次20μg,维持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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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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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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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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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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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以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轻度的面部潮红伴发热感。这些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静脉注射比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给药更常见。 2、罕见的多尿和寒战已有报告。在罕见的病例中,给予本品可导致过敏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或全身性皮肤反应。据报道个别的过敏反应可导致心动过速、低血压和虚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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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作短期治疗时,少数病人易引起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