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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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鲑降钙素。 |
化学名称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2-甲基-丙酸甲基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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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RECIPHARM FONTA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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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49 |
注册证号H2018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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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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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加入注射用水中,皮下或肌肉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2、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依据病症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μg或隔日20μ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人钙和维生素D。 3、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μ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肉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 4、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μg。 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治疗。每日20μ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三次,每次20μg,维持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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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详见说明书表格)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衰、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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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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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哺乳期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尚未建立非诺贝特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剂量选择取决于肾功能状态。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如有肾功能受损可以减少剂量。使用非诺贝特的老年患者可以进行肾功能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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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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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以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轻度的面部潮红伴发热感。这些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静脉注射比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给药更常见。 2、罕见的多尿和寒战已有报告。在罕见的病例中,给予本品可导致过敏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或全身性皮肤反应。据报道个别的过敏反应可导致心动过速、低血压和虚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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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作短期治疗时,少数病人易引起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