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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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腺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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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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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23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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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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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环磷腺苷/环磷腺苷注射液: 1、肌内注射,一次20mg,溶于2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一日2次。 2、静脉注射,一次20mg,溶于20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推注,一日2次。 3、静脉滴注,本品40mg溶于25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 4、冠心病以15日为一疗程,可连续应用2-3疗程;白血病以一个月为一疗程;银屑病以2-3周为一疗程,可延长使用到4-7周,每日用量可增加至60-80mg。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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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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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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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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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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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发热和皮疹。大剂量静脉注射(按体重每分钟达0.5mg/kg)时,可引起腹痛、头痛、肌痛、睾丸痛、背痛、四肢无力、恶心、手脚麻木、高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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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3、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4、老年用药:尚无本品在老年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5、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信息。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