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木兰科植物八角茴香的新鲜枝叶或成熟果实经水蒸气蒸馏提取的挥发油,含反式茴香脑不得少于80%。 |
青黛、桔矾、冰片。 |
|
生产企业 |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80 |
国药准字Z1102018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本品如显浑浊或析出结晶,应置水浴上微温溶解,摇匀后应用。 |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