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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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木兰科植物八角茴香的新鲜枝叶或成熟果实经水蒸气蒸馏提取的挥发油,含反式茴香脑不得少于80%。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脂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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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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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80 |
国药准字Z1999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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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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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
口服,一次20ml(2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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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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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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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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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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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如显浑浊或析出结晶,应置水浴上微温溶解,摇匀后应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