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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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木兰科植物八角茴香的新鲜枝叶或成熟果实经水蒸气蒸馏提取的挥发油,含反式茴香脑不得少于80%。 |
返魂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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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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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80 |
国药准字Z2202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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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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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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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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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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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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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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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如显浑浊或析出结晶,应置水浴上微温溶解,摇匀后应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