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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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木兰科植物八角茴香的新鲜枝叶或成熟果实经水蒸气蒸馏提取的挥发油,含反式茴香脑不得少于80%。 |
鸦胆子油、豆磷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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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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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80 |
国药准字Z22025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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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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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2-0.2ml,一日0.06-0.6ml。 |
口服,一次20ml,一日2-3次,30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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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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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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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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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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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如显浑浊或析出结晶,应置水浴上微温溶解,摇匀后应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定期检查肝功能;5.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