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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悦(注射用肌氨肽苷)

菲悦(注射用肌氨肽苷)

处方药 非医保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和周围神经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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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悦(注射用肌氨肽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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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菲悦(注射用肌氨肽苷)
菲悦(注射用肌氨肽苷)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由健康家兔肌肉和心肌提取的,主要含多肽、氨基酸、核苷及核苷酸等。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15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和周围神经疾病的辅助治疗。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一次8.75mg-17.5mg(以多肽计),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2、加无菌注射用水或输液溶解,溶解后加入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缓慢滴注(滴注速度2ml/min)。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和周围神经疾病的辅助治疗。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出现发冷、发烧、体温略有升高,头晕、烦躁,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如出现西林瓶破裂或超过有效期,禁止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资料。 7、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8、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9、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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