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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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二巯丙磺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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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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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81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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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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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急性金属中毒时可静脉注射,每次5mg/kg,每4-5小时1次,第二日,2-3次/日,以后1-2次/日,7日为1疗程。用于慢性中毒:每次2.5-5mg/kg,1次/日,用药3日停4日为1疗程,一般用3-4疗程。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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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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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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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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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比二巯丙醇毒性低,但静注速度过快时有恶心、心动过速、头晕及口唇发麻等,一般10-15分钟即可消失。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寒战、发热、甚至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轻症者可用抗组胺药,反应严重者应用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皮质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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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敏体质者或对巯基化合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或禁用,必要时脱敏治疗后密切观察下小剂量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