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二巯丙磺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81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用于急性金属中毒时可静脉注射,每次5mg/kg,每4-5小时1次,第二日,2-3次/日,以后1-2次/日,7日为1疗程。用于慢性中毒:每次2.5-5mg/kg,1次/日,用药3日停4日为1疗程,一般用3-4疗程。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比二巯丙醇毒性低,但静注速度过快时有恶心、心动过速、头晕及口唇发麻等,一般10-15分钟即可消失。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寒战、发热、甚至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轻症者可用抗组胺药,反应严重者应用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皮质激素。 |
||
注意事项 |
1、高敏体质者或对巯基化合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或禁用,必要时脱敏治疗后密切观察下小剂量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