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心力衰竭,尤其适用于心功能不全伴有快速心律失常的患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34 |
国药准字Z3602077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心力衰竭,尤其适用于心功能不全伴有快速心律失常的患者。 |
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产后恶露不绝,症见月经量少、淋漓不净,产后出血时间过长;产后子宫复旧不全。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0.10.2毫克,分12次服用。维持量为每日0.050.1毫克,分12次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视觉模糊、心律失常、心动过缓、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主治心力衰竭,尤其适用于心功能不全伴有快速心律失常的患者。 |
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产后恶露不绝,症见月经量少、淋漓不净,产后出血时间过长;产后子宫复旧不全。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力衰竭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钙通道阻滞剂、β受体拮抗剂等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心电图和血压;5. 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就医。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